日前,中共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福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方案,组织全市于今年5月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该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结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行动,营造浓厚法治强省宣传氛围,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全市法治公园、法治长廊、“一县(市)区一品牌”法治文化阵地、公交移动电视、办公楼宇广告屏、宣传栏、广场中心彩屏、社区融媒体显示屏等公共载体开展宣传,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与此同时,积极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普法依法治理新媒体矩阵,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对公共场所和人民群众的有效覆盖。如,在福州广播电视台《我执法我普法》《攀讲说法》等栏目策划播出民法典专题节目;在福州晚报开设《话说民法典》专栏,突出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依托“法治福州”等政务微信公众号,持续开展“图说民法典”“普法微课堂”系列法治宣传。(记者 叶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