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部署精神,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决定,从2022年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线索征集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如下六类:
1.以提前预订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
2.以“投资养老”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3.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
4.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诈骗犯罪。
5.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
6.以“养老保健”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
1、网上举报: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2、电话举报:110或0591-22883142;
3、信件或当面向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刑事侦查大队)举报。
(二)倡导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应尽可能提供线索或者案件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姓名、住址、主要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不得故意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到行动结束。
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