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

来源:清风福州

“经过调查核实,决定给予赵某党内警告处分,并督促中标单位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近日,闽侯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在跟进督查时,该县上街镇纪委书记介绍道。此前,专项督查组发现时任上街镇沙堤村委会主任赵某在中标单位拖欠3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仍与该公司签订综合大楼租赁合同,造成不良影响。

该案件的查处是闽侯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闽侯县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通过查阅账目、实地检查、公开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全县“三资”情况调查进行摸底,抓住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截至目前,已办理涉及“三资”类违纪违法案件5件,立案查处13人,约谈镇、村党员干部1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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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闽侯县纪委监委建立与职能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实行周报告、月分析制度,梳理出问题合同、拖欠租金、侵占资产资源、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等重、难点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要求乡镇纪委及时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抽调财政、审计、农业等职能部门精干力量提供业务支撑,完善协作配合、会商联动、定期例会、监督台账管理等工作制度,厘清各方职责,联动协作推进提级监督工作。

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全面核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逐村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发现问题合同385份,目前已整改383份,其中,修订经济合同41份、新增租金194.09万元,收回资金257宗、金额1679.40万元,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33宗、41.29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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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地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智慧监督是关键一环。闽侯县纪委监委依托多媒体网络数字化平台全面推行“互联网+”阳光村务监督制度,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在原有“闽侯县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增加“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等三大管理模块,将全县279个村集体的资源资产和经济承包合同全面纳入平台管理。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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