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任性维权”妨害公务被判刑
闽清的詹某在古稀之年本应安享晚年,却因不当表达诉求、砍伤执法人员的行为,使自己身陷囹圄。近日,闽清法院审结这起妨害公务罪案件,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2020年7月15日,詹某因征地赔偿问题到闽清某乡镇施工工地阻碍施工,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前往现场劝说詹某离开,詹某不听劝继续破坏施工现场。民警口头传唤詹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詹某不但没有配合,甚至挥舞砍柴刀将执法人员砍伤。詹某被带至派出所后仍继续实施辱骂、踢打、砸门等行为。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詹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辱骂、踢打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从重处罚。闽清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詹某有期徒刑6个月,詹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公民遇到矛盾纠纷,应通过合法渠道和程序表达合理诉求,可以采用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切不可肆意挑战执法权威,触碰法律的底线,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或以暴力方式阻碍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必将受到严惩。(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