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入海段流域试点水环境综合治理

来源:福州晚报作者:赵铮艳

闽江入海段流域试点水环境综合治理

涉及福州六城区及闽侯、闽清,总面积3038平方公里

近日,《福建省闽江入海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公布。

根据方案,闽江入海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范围:上游以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界,下游以海岸线为界,涉及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闽清县,总面积3038平方公里。

方案提出,到2024年,试点地区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更加健全,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体制机制良性运行。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国省控断面III类以上水质比例达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初步形成陆海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数字化、智慧化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特色模式。

为此,方案提出六个方面主要任务和26条具体举措。

分成三类区域

进行保护开发

强化空间保护利用管控约束。推进闽侯龙祥岛等生态敏感区域建设用地调整为生态用地。加快实施闽江河口湿地公园退塘还湿项目,严格保护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长乐国家级海洋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强化分区分类系统治理模式。科学划分适度发展区、优化提升区以及重点发展区三类保护开发类型。

以闽清县为代表的适度发展区,涉及15个小流域,重点发展传统特色水果、优质畜禽、特色茶叶等产业,适度发展建设县城、中心镇以及交通要道沿线特色小镇。

以福州四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与闽侯县为代表的优化提升区,涉及6个小流域,重点加快推进城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总量,提高流域内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逐步关停或搬迁治理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

以马尾区、长乐区以及福州高新区等为重点发展区,涉及19个小流域,秉承绿色发展模式进行土地的有序开发利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及高新产业的快速发展,显著提高城镇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开展滨江滨海岸线生态修复,修复河流湿地生态功能,实施增殖放流,提升生物多样性。

生产生活方式

加快绿色转型

加快农渔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立足福州现代渔业、茶叶等农业产业优势,加快“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推进特色现代农渔业集聚集群发展。推进福州海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发展,做强马尾超30亿元水产加工重点区。

促进工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以滨海新城、马尾区为重点,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现代服务业,壮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绿色产业集群,大幅降低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引导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倡短距离出行以非机动交通为主,中远距离内部出行和绝大部分的外部出行以公共交通为主。

系统提升城镇

污水处理能力

系统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发挥鹤林、三江口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带动作用,继续推进西庄、奥体、高新区海西、义序吴山、琅岐红光湖等片区的连片海绵建设,有序开展一批非试点区建设项目海绵化改造。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有序推进混接错接、老旧破损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雨水排口治理及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城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4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过70%,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设施空白区。全面推进城区内河水质长效保持,加快完成福州四区内河治理扫尾工作。

其他措施还包括全面排查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海漂垃圾等。

造山水城市

重要展示窗口

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全力推动水生态修复和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加快两江四岸生态修复,塑造“山水城市”重要的展示窗口。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联动建设闽江核心段、烟台山—上下杭等一批精品景观带,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潜底、文盛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提升公众亲水环境品质,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开展河湖文化挖掘和文化设施建设,保护传承展示水文化。

其他举措还包括加强水口库区综合治理、加快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水生物种保护和恢复、抓好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等。(记者 赵铮艳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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