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网站提供“上下分”服务 这样牟利会沦为开设赌场共犯
为赌博网站提供“上下分”服务,从中赚取差价?千万别这样干!近日,苏某等人就因给赌博网站提供服务,被闽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查,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苏某等人共同出资30万元,购买了手机、某游戏平台的ID账号及客服端。苏某等人通过该平台向“上线”买分,为赌博人员在相应的账号上分,再根据赌博人员赌博后的分数变现给赌博人员,从中赚取差价。其间,苏某等人共收取赌资约人民币400万元,获利人民币12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为赌博网站提供“上下分”服务,属于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的共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