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从事冷链物流工作的司机徐某,以各种理由拒打疫苗,物流公司无奈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遭遇辞退的徐某诉至法院被判决败诉。日前,马尾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例。
经马尾法院查明,徐某于2021年5月24日入职福建某冷链物流公司,担任驾驶员工作,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疫情期间冷藏货运驾驶员接触地域及人员比较广泛,需要经常接触进口冷冻产品,物流公司便要求所有在职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但徐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接种新冠疫苗,物流公司遂于2021年8月22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徐某认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便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其全部仲裁请求均被驳回,徐某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遂诉至马尾法院。
马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冷链车辆驾驶员属于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岗位,在疫情特殊时期,未接种疫苗可能对单位的生产安全和经营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冷链物流公司亦要求徐某接种疫苗符合公司和社会公众利益。鉴于徐某并无相关证据能够证明自身存在无法接种疫苗的疾病,仅因其个人原因未能接种疫苗,已不符合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要求,故马尾法院判决徐某败诉。(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何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