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我省5个综保区——
享受新政策红利 加快高质量发展
本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综保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福建省内福州综保区、福州江阴港综保区、厦门象屿综保区、海沧港综保区、泉州综保区等5个综合保税区同时享受新政策福利,有力推动了综合保税区产业配套升级、营商环境优化、管理模式提升,为综合保税区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可预期的政策和制度。
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前景
“《综保区管理办法》实施后,我们公司的印刷机出区检测维修期限不用再受‘60日+30日’限制了,可以直接延长至合同期限。”近日,金鹰(福建)印刷有限公司报关员小邓说。
“新《综保区管理办法》明确,优化分送集报手续,申报周期由原来的1个月延长至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前,大大提高物流通关速度,降低报关次数和通关成本。今后,我司将会加大EVA、ABS等塑胶粒进口量。”福建百德物流有限公司蔡锶超副总经理说。
记者了解到,《综保区管理办法》在《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税、免税、封闭式管理、关税配额和许可证件管理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新增了融资租赁、跨境电商、期货保税交割等3项新兴业态,把综合保税区可开展业务由原来的9大类整合归并至12大类,极大便利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发展实际与资源优势进行招商引资,也有利于区内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据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综保区管理办法》聚焦了区内企业在发展运营中存在的实际诉求,对企业办理海关手续作了进一步简化,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具体包括明确了政策适用问题,如,选择性征收关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等;优化了海关监管措施,如,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出区检测维修期限延长,等等。此外,政策“干货”还包括区内企业可以利用监管年限内的免税设备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便捷进出区管理规定,以及选择性征收关税等10项规定。
提升规范化水平 激发创新活力
“《综保区管理办法》拓展了我们的业务范围,激发了创新活力,提升了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的能力,帮助我们进一步提质增效。”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关务经理罗华珍说,以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为例,使得企业纳入国内增值税链条抵扣,可以兼营国际国内两大类业务,向国内销售的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国内购买的原料、生产性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有力降低区内成本,使得企业从面向国际市场的“单开门”升级为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双开门”。
2019年7月24日,泉州海关率先在省内试点开展《综保区管理办法》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业务。“我们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对金鹰(福建)印刷有限公司先展开试点,获得良好效果,现试点企业增至8家。”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谈到。
2021年10月29日,泉州综合保税区成为厦门关区首个获批开展跨境电商“9610”零售一般出口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解决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原先无法本地申报、需通过二次物流到广东深圳等地出口的难题,在全省率先取得非保税类跨境电商在综合保税区通关放行新突破。而《综保区管理办法》更加明确相关规定,对提升本地电商和跨境物流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泉州综合保税区非保税业务的发展及丰富泉州电商产业发展新业态,推动泉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泉州综合保税区产业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的保税维修业务,《综保区管理办法》明确了固体废物出区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执行,解决了区内长期面临的固体废物处置难题,更有利于促进泉州综合保税区拓展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技术含量更高、利润更丰厚的“保税+”业态。
福州海关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综保区管理办法》有力提升了综保区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助于综保区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畅享改革红利,同时为综保区预留了创新发展空间。
厦门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以《综保区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推动综保区物流分拨、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等业态的发展,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优化区内营商环境,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2021年,福州综保区一线进出境贸易统计值为35.26亿元,同比增长61.3%;福州江阴港综保区一线进出口总值为79.03亿元,同比增长128.1%;象屿综保区一线进出口总值为314.73亿元,同比增长25.6%;厦门海沧港综保区一线进出口总值为353.17亿元,同比增长17.2%;泉州综保区一二线合计进出口金额59.63亿元,同比增长62.2%,其中,一线进出口40.05亿元,同比增长92.5%。2022年一季度,泉州海关共监管泉州综保区进出口货值7.91亿元,同比增长1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现逆势飘红。其中,一线进出口货值5.06亿元,同比增长89.51%。(记者 林智岚 通讯员 余慈阳 吴敬鹏 何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