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福州市罗源县连发2条通告!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第8号)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参照蕉城区周边县区加强社会面管控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倡导全县居民原则上非必要不离罗,确需离罗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不入(返)罗,福州市外入(返)罗人员必须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执法车辆、应急车辆、公务车辆、群众生活必需物品及医疗运输车辆在配合检查后方可通行。
二、严控公共场所运营。
暂停全县景点、酒吧、网吧、餐吧、游戏厅、KTV、电影院、棋牌室、台球室、健身房、足浴店、养生会所、美容场所、按摩店、洗浴店、采耳店、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暂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停止一切人员聚集的宗教活动。公园、广场等各类空旷露天场所禁止轮滑、广场舞、扎堆聊天等人员聚集活动。
三、加强餐饮业管理。
即日起,我县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堂食(仅保留外卖),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从事外卖服务的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无接触配送。
四、加强住宿业管理。
全县住宿经营单位即日起暂停接待新入住人员。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五、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严禁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严厉打击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且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不得举办促销、惠民购物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商业营销活动。
六、强化重点场所封闭管理。
辖区所有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无关物品进入重点场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禁止其他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七、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职工健康监测、疫苗接种、环境消毒及通风等措施,开展人员近期行程轨迹排查,严格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落实验码通行要求。用工量大的企业要采取员工集中住宿区和厂区两点一线的闭环式管理。快递、邮件、物流、冷链食品等经营业主,货运行业或有涉及货物运输的市场主体,须严格开展司乘人员轨迹排查,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和村(社区)开展排查管控工作。
八、落实个人健康责任。
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特别是自3月31日(含)以来,宁德入(返)罗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自觉落实“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九、居民可通过权威媒体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和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对恶意传播不实图片、不实视频和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爱我罗川,同心抗疫。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此次管控将给市民朋友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感谢配合和支持。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9号)
近日,蕉城区发现多例本土阳性感染病例,我县与蕉城封控区的距离比福安、霞浦等地更近、往来更多、风险更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共同保护好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蕉城区动态清零之前,对我县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等交通运输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返)罗人员、车辆临时管控措施
1.对宁德蕉城、东侨等涉疫地区入(返)罗人员、车辆进行临时管控,一律不得进入县域(劝返)。解除管控时间,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研判另行通知。
2.执法车辆、应急车辆、公务车辆、群众生活必需物品运输车辆等特殊车辆在配合检查后方可通行。
3.非涉疫地区入(返)罗人员、车辆,严格按照《福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干线公路查验要求的通知》(〔2022〕第217号)规定,执行查验管控要求。
二、出罗人员、车辆管控措施
1.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原则非必要不离罗,确需离罗的,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配合便民服务点做好测温、验码、登记等工作。
2.前往涉疫地区(含非管控区)的人员、车辆,原则上予以劝返。
三、公共交通管控措施
1. 2022年4月12日起,罗源汽车站全面停运宁德等涉疫班线。具体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2.县内各交通路线、客运班线正常运营,须严格落实公共交通设施防控相关规定。
四、运输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管控措施
各经营单位、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货主企业需提前申领入榕运输车辆通行登记码,并按照《关于启用入榕运输车辆通行登记码的通知》(榕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2022〕第198号)落实“一车一码、专车专用”等要求。
2.货主企业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园区、乡镇报备,指定专人提前抵达交通卡口,负责“点对点”接回货运车辆,确保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落实闭环管理责任。
3.运输货物车辆在出发前要进行车辆消杀,到达交通查验点后,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登记等工作;
(2)司乘人员需进行抗原+核酸检测;
(3)车辆贴通行条;
(4)司乘人员不下车,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5)司乘人员抗原+24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能开始卸货。
(6)卸货人员完成卸货后,必须即刻驶离罗源县域,不得逗留。
(7)涉及宁德蕉城、东侨等疫情区域运输货物的车辆,须对货物物表检测,为阴性的方可卸货。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