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起,福州恢复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
关于恢复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我局定于4月13日起恢复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福州交警黄山考场、华威社会考场的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业务。
二、恢复福州交警驾管所考试受理岗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等业务。
三、恢复福州交警24T自助服务中心的驾驶人自助机理论考试、驾驶人理论考场考试、驾驶人满分和审验学习教育等业务。
办理业务的群众进入服务窗口、驾驶人考试等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县级驾驶人考试等公安交管业务恢复时间以当地发布的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