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榕开展立法调研 事关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入课堂
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带队来榕开展《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立法调研。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继去年出台《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后,拟第三次尝试针对百姓关注的重要民生实事进行创新性“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该法规草案仅五条,总字数200多字,内容包括禁止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进入课堂,如有发现,老师应代为保管;父母不得将手机交给学生带入学校,确有需要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加强宣传引导,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教育部门应指导各校落实此规定并进行监督等。
立法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我市部分幼儿园、中小学负责人以及市教育局、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的发言,表示这项立法事关千家万户,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继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实施开门立法,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规更加及时、给力、管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成财参加立法调研座谈会。(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