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砸车窗盗窃 闽侯三男子获刑
近日,闽侯县检察院对多次砸车窗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
经查,2021年7月期间,叶某某、汪某某、张某某等3人在闽侯3次砸破9辆汽车的车窗,盗取钱包2个、行车记录仪7部,可估价值3000余元,被破坏玻璃损失7000余元。
日前,破窗盗窃的叶某某、汪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500元;负责望风的张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艾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