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任意改装射钉枪 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获刑

来源:福州晚报作者:叶智勤

射钉枪本是装修中的常见工具,可经过改装竟能成为有杀伤力的枪械,危害巨大。在我国,未经许可,任何组装、买卖枪支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经查,2015年至2017年6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射钉枪、瞄准器、枪托等物件,还从废品站购买一支废旧气枪(该枪支已丢弃),拆卸下枪管后用于拼装射钉枪。随后,被告人李某某在家中利用切割机,将射钉枪加工组装成一支具有枪支的外形和结构并能够装填、击发射钉弹、钢珠弹丸的枪。

经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其利用火药为动力,能够装填、击发射钉弹并发射直径为6毫米的钢珠弹丸,认定为枪支。

台江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将购买的射钉枪改装成以火药为动力能发射钢珠弹丸的非军用枪支1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法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台江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点睛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程慧 林琦

责任编辑:徐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