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3号〕
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区盖山镇全域范围内暂停举办一切文化、娱乐、体育(含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暂停开放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电影院、KTV、台球室、洗浴场所等娱乐场所;暂停开放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
二、盖山镇全域范围内各类商场严禁举办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严禁举办民间民俗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
三、盖山镇全域范围内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暂停线下营业。
四、盖山镇全域范围内外卖服务一律采用“无接触”方式进行,禁止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各餐饮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一米线、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消杀工作。
五、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关停的经营主体以及不履行医学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请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减少外出,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往返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