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项目引诱投资 骗走钱款18万元
近日,闽侯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被告存在利用虚假身份信息、虚构投资事实骗取投资款和借款情况。因该案涉嫌经济犯罪,法院已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法院查明,2019年,从事美容行业的尹某与谢某相识后,谢某虚构合伙经营美容美发项目,并使用虚假身份与尹某签订合同并出具借条。后尹某陆续向谢某支付投资款、店铺装修费、美容美发设备费以及借款共计18万元,而谢某未将案涉款项用于合伙投资事务。尹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向尹某索要投资款及借款,并使用假身份证签订合同、出具借条,而未实际将案涉款项用于合伙投资事务,裁定移送闽侯县公安局处理。目前,闽侯县公安局已进行立案侦查。
法官提醒:交友投资需谨慎,涉及钱财交易,要核实确认对方身份信息,加强项目的审查和跟进,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生纠纷或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依法维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李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