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司法局建立免罚清单 包容审慎监管

来源:福州晚报作者:叶智勤

2021年以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集中提升专项行动,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社会监督员等各方意见。其中,根据企业家代表提出“健全企业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免罚清单”等相关建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将制定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之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前期分析研判、论证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为制定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提供了法律依据。以此为契机,市市场监管局主动联合市司法局加快推进,结合福州执法实际,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适用规则》及清单(第一批)。自2021年7月15日起,对列入清单的28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凡符合适用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这是我省首张由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推出的免罚清单。

免罚清单的实施,将使初次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得到改正纠错机会,避免因行政处罚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更有温度的执法”,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初创企业提供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截至2021年底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办结适用清单不予处罚案件19件。

下一阶段,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清单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调研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会同福州市司法局共同推动免罚清单制度落实到位,有效执行。同时,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执法实际,实行清单动态化管理,适时推出后续批次免罚清单,不断加大惠企扶企力度,持续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福州营商环境。(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张永华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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