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法院发布两个典型案例:消费遇“套路” 依法可维权

来源:福州晚报作者:林春长

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套路”时常让人防不胜防。14日,马尾区法院公布两个典型案例,教大家如何维权。

爱美人士擦亮眼

别让美容变毁容

2021年8月13日,林女士参加了马尾区某美容养生会馆的体验项目团购活动,并花费18000元购买项目服务产品。做完项目3天后,林女士发现出现皮肤发痒、损伤等情况,要求美容养生会馆进行处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林女士于今年1月诉至马尾区法院。

经过马尾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美容养生会馆自愿退回林女士美容项目费用,并赔偿20000元给林女士。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医疗美容服务时应注意:选择资质健全的正规医疗美容医院;与医院及主诊医生进行沟通交流,核实操作人员的资质和证照;使用产品前先查验产品外包装的防伪码;注意留存证据,如出现纠纷,首先固定证据,并向相关行业部门寻求帮助。

预付4180元办卡

健身房却不开张

2021年9月25日,王先生看到马尾区某游泳健身房发布的宣传单后,支付预付款418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签订合同时,该健身房承诺2021年11月会正式营业,但截至2021年12月1日,王先生去现场查看,发现店门紧闭,健身房并未正常开门营业。

随后,王先生向马尾区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双方调解时,对方称因健身房资金出现问题,无法正常开门营业,并承诺全额退款。但直至约定退款期限届满,该健身房仍未依约退还预付款。王先生遂向马尾区法院提起诉讼。

马尾区法院裁判认为,被告在收取预付费用4180元后,理应按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被告至今未能正常开业,致使原告办理健身会员卡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故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同时被告退还原告4180元。

法官表示,“先交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很普遍,实践中常会使得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承担较大的风险。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订预付合同时,要充分了解经营者的经营时间、运营情况、财务情况、服务口碑等;要在签订书面合同时明确注明提供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以及接受服务的内容、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同时要及时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如: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吴良娟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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