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建设审批监管

来源:福州日报作者:潘倩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将通过进一步规范增容审批的准入标准、方案审批,强化项目批后监管,实现工业项目全链条、闭环式管理。

在严格准入审查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园区管委会先行开展提升改造项目准入审查,结合改造提升项目的产业类型、税收、投资强度等要求,重点核实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建筑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情形。项目通过准入审查后,园区管委会负责全程代办项目用地、规划审批报建手续。

在细化方案审查内容方面,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上建设用途为成套住宅、宾馆酒店、培训中心、专家楼、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绿地率应按不低于15%且不高于20%控制,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上限由15%提高至30%,提高部分全部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实施全程监管方面,包括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履约监管协议监管、项目施工审查监管、市区两级联动监管等内容。其中,重点对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项目开竣工、土地用途等约定事项进行监管,要求企业在签订出让合同时,与项目属地区政府同步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施工审查监管,依法对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擅自修改设计方案、不按施工图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记者 潘倩

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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