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借力公益诉讼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来源:福州日报作者:黄芳宾

扫码不能成为点餐“单选题”

检察机关借力公益诉讼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检察机关借力公益诉讼维护个人信息安全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联手调查“扫码点单”问题。(晋安检察院供图)

“店里除了增加纸质菜单,扫码点餐也不用再关注商家的公众号,更不要填写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经常到东二环一综合体用餐的市民陈琴说,最近感受到商家的新变化,这源自晋安区检察院借力公益诉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年初以来,晋安区检察院以《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以“扫码点餐”作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发力点,全面摸排问题线索,密织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网”,保障“扫码”下的个人信息安全。

进社区访学校

广泛征集公众意见

“进店请扫桌子上的二维码自助点餐。”“请关注公众号,选择桌号,然后可以点餐。”对于餐饮经营者和不少消费者,“扫码点餐”似乎已成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简单的“扫码”背后,关乎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更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

“部分商家要求的‘扫码点餐’,不但要关注公众号,而且存在强制要求提供手机号码、微信昵称、位置等个人信息。”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吴祯董说,年初,该院组织多个小组,对多个大型商场进行走访、摸排、取证,发现一些商家推行“扫码点餐”时,未设置个人信息保护的告知条款等问题。而且,市民的个人信息被抓取后,存在泄露风险。

吴祯董说,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全力推进全市领域“扫码点餐”问题项下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该院检察官进社区、访学校,通过发放网络电子问卷和纸质问卷,广泛征集公众对“扫码点餐”的意见建议、侵犯个人信息的线索以及完善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拟将收集到的各县(市)区案件线索进行移送。

据介绍,晋安区检察院回收有效问卷400余份,调查结果显示,90%的人有被要求“扫码点餐”,85.9%的人表示商家未提供纸质菜单,82.7%的人表示“扫码点餐”中商家未说明存在收集个人信息情况,70%的人认为有泄露个人信息风险。

召开磋商会议

护航公众信息安全

检察院对调查得出的“扫码点餐”损害公共利益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并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通过送达《磋商函》,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调查的基本情况,并就如何加强晋安辖区内消费者个人信息保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了充分交流。双方在磋商会上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下一步工作具体举措予以明确,并进行部署和安排。

磋商会后,晋安区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开展行动,依法监管,责令商家改正。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响应,对辖区内商家进行巡查,责令商家改正,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经消费者同意之后才可收集必要、适当的信息。

除此之外,晋安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针对“扫码点餐”开展线上线下维权倡议活动。在活动中,检察官就“扫码点餐”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商家进行释法说理,倡议商家在合理合法推广“扫码点餐”的同时,应保留人工点餐服务,提供纸质菜单,给予消费者选择权,同时建议各大商场在宣传栏、商家微信群中发布倡议书。

陈琴等消费者感受到的变化,正是晋安区检察院借力公益诉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缩影。商家们表示,全力支持开展这项活动,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黄芳宾 通讯员 邱丽 邢颖晶

责任编辑:林少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