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难求,自制一个算侵权吗?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详解

来源:福州日报作者:沐方婷

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一“墩”难求,频频登上热搜。此情此景下,不少人开启了“冰墩墩”手动“生产”模式。这些形形色色的“冰墩墩”是否侵权违法?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醒市民和企业合法实现“冰墩墩自由”。

毛线衣“冰墩墩”、软陶“冰墩墩”、手绘“冰墩墩”……近期的微信朋友圈,网友们脑洞大开,各类“冰墩墩”齐上阵。近日,福州市民王女士用了一天时间为儿子勾出一只粉红色毛线“冰墩墩”,她说,“既然‘墩’不到,那就自食其力给孩子一个惊喜,给他留下一份独特的冬奥记忆。”

“如果仅仅作为个人欣赏目的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但如果将制作的‘冰墩墩’用于商业层面,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就构成了侵权行为,其他奥林匹克标志也是如此。”

那么将“冰墩墩”“雪容融”制作成相关“表情包”在网络上传播是否可以?“对这类行为的判定属于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如果擅自将‘冰墩墩’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如果未经奥组委会许可,即使不涉及收费,也属于侵权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获悉,为引导企业和民众正确使用和保护奥林匹克标志,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568人次,实地走访了天虹百货、新华都百货等大型商超,针对涉及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侵权,将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品包装、商标使用,使用近似奥林匹克标志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88家次,暂未发现相关侵权违规行为。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执法查处力度,提高全民参与和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意识,为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记者 沐方婷 通讯员 游振云)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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