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鼓楼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和优于0.2米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开展全面检查和抽样核查相结合的区级自检模式,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4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400多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36公顷(80.40亩),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和一年三熟制地区。其中,水田0.16公顷(2.40亩),占2.99%;水浇地4.60公顷(69.00亩),占85.82%;旱地0.60公顷(9.00亩),占11.19%。耕地全部分布在五凤街道和洪山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0.11公顷(1.65亩),占全市耕地的2.0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71公顷(25.65亩),占31.9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44公顷(51.60亩),占64.1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10公顷(1.50亩),占1.87%;无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二)种植园用地10.40公顷(156.00亩)。其中,果园10.25公顷(153.75亩),占98.56%;其余均为其他园地,面积0.15公顷(2.25亩),占1.44%。种植园用地全部分布在五凤街道和洪山镇。
(三)林地365.09公顷(5476.35亩)。其中,乔木林地359.60公顷(5394亩),占98.50%;竹林地0.23公顷(3.45亩),占0.06%;其他林地5.26公顷(78.90亩),占1.44%。全区林地均分布在年降水量800mm(含800mm)以上地区。林地主要分布在五凤街道以及洪山镇,另外鼓西街道、华大街道也有少量林地分布。
(四)草地0.32公顷(4.80亩),均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五凤街道。
(五)湿地0.44公顷(6.60亩)。均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洪山镇,为闽江沿岸滩涂 。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04.76公顷(45071.40亩)。其中,城市用地2931.78公顷(43976.70亩),占97.57%;村庄用地18.20公顷(273.00亩),占0.6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4.78公顷(821.70亩),占1.82%。
(七)交通运输用地52.37公顷(785.55亩)。其中,铁路用地7.49公顷(112.35亩),占14.30%;轨道交通用地1.15公顷(17.25亩),占2.20%;公路用地29.15公顷(437.25亩),占55.66%;农村道路14.58公顷(218.70亩),占27.8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3.19公顷(1547.84亩)。其中,河流水面98.35公顷(1475.24亩),占95.31%;坑塘水面3.41公顷(51.15亩),占3.30%;沟渠0.23公顷(3.45亩),占0.22%;水工建筑用地1.2公顷(18.00亩),占1.16%。其中洪山水域面积较大,主要为闽江水域。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数据中,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福州市鼓楼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