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福州开展执法大检查!
马上就要过年了,福州烟花爆竹也将逐步开始销售。销售过程是否规范?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下周起,福州将开展执法检查。
资料图。邹家骅/摄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动员会。据悉,检查组将于下周起分两组赴鼓楼区、晋安区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会议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满一年后,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有力举措。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上下联动,围绕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执行情况、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管理情况等检查重点,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立法与执法良性互动,务求检查取得实效。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情况汇报。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将提交下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资料图。邹家骅/摄
此前,相关部门公布了烟花爆竹燃放品种和规格。我市2021年春节期间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并公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品种规格和限放区域。
福州2021年春节期间五区限放区域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
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
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6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资料图。张人峰/摄
希望小伙伴们能自觉遵守禁燃、限放规定,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度欢乐祥和春节!
(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