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营商环境,长乐区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长乐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强化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合力推进整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整治办公室,从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7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办公,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能,整合意见和建议,分片区负责对乡镇(街道)提出的问题进行指导,全力推进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场所)摸排整治工作进度。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区政府多次召集相关区直部门和18个乡镇(街道)召开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总结摸排阶段各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整治任务。
长乐区还创新综合整治工作方法,成立了7个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督导推动组,分组包片赴18个乡镇(街道),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督导和核查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精准摸排,并在前期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排查,确保不留遗漏,有效提高了各乡镇(街道)散乱污企业(场所)摸排效率和综合整治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长乐区共排查规下企业1100多家,发现散乱污企业(场所)101家,立整立改13家。
(通讯员 薛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