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最新进展,目前渔民渔船退捕已基本完成。
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的不利影响,长江珍稀特有物种持续衰退,经济鱼类资源量接近枯竭,生物完整性指数降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为了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2017—2020年连续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长江禁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2个大型通江湖泊和7条重要支流的退捕工作也全面展开。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沿江10省市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
渔民安置保障稳步推进。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大统筹指导力度,中央财政9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地落实配套资金114.6亿元。截至12月11日,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扶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各地累计落实社会保障21.8万人,帮助16.5万人实现转产就业,其中,重点水域落实社会保障17.2万人,占应纳入社保人数的99.9%,落实转产就业12.9万人,占需转产就业人数的99.1%。同时,积极帮助渔民解决上学、看病、住房等实际困难,确保上岸有出路、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
打击非法捕捞形成震慑。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破获一批违法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严打高压态势。6月底以来,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2万艘,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有力遏制非法捕捞多发态势。
根据中央部署,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洞庭湖2个大型通江湖泊,以及大渡河、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7条重要支流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10年禁捕。根据专家的测算,长江鱼类繁殖周期大约是3年左右,如果实施10年禁捕,多数鱼类可以完成三个成熟周期的繁殖生息,从而实现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可以多倍增加,可从根本上遏制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的趋势。(总台央视记者 陈博 石爽爽 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