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培训行业的“爆雷”频发,广大家长的退费难题不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也引来了监管部门的持续重视。
最新消息!又一重磅信号传出!
教育部发话了!严查严管教育机构!及时问责通报,动态更新黑白名单,实现全面监管,不留死角。
深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对于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12月4日,教育部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内外联动”,对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引导规范。
在当日于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校外教育与培训监管处处长徐攀说,一方面要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广泛开展课后服务,丰富服务内容,精准分析学情,根据学生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让孩子在校内学足学好。要强化系统治理,统筹考虑招生、服务、教改、考评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推进。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排查检查,严查严办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及时问责通报,动态更新黑白名单,广泛接受各方监督,实现全面监管,不留死角。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应试培训,干扰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构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总体制度框架。两年来,教育部推动培训机构逐一依标整改,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并开展了线上培训机构备案审查。
其实,多地已经开始重拳出击。
福建
早在2019年8月,福建就发布了《福建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提出探索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建立风险基金制度。
四川
四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严打无证无照教育机构
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重点查处以“教育咨询”“教育管理”等名义开展非法办学、违规培训等活动的有照无证、有证无照、无照无证机构,严厉打击恶意倒闭、圈钱“跑路”的不良机构和个人隐藏在居民小区(院落)、办公楼、写字楼等场所违规开展的各种“补习班”。
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分类整治措施,对达到设置标准的机构,加强指导服务,协助其申领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督促其规范办学。对没有达到设置标准的无证(照)培训机构,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按标准进行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设置标准的,要责令其立即终止开展培训活动。对拒不执行决定、继续开展培训活动的机构,应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
深圳
深圳出硬招规范预付式消费 培训服务不得捆绑金融产品
社会上教育培训市场火爆,培训机构绝大部分采用预付式消费的方式。如何让这些机构的收费更加规范、透明?市教育局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受教育者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不得捆绑推销贷款、金融等与培训服务不相关的产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向社会公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收取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深圳市教育局还要求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并开具合法收费凭证(发票),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费用。
天津
天津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违法行为
近日,天津市教委和市场监管委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天津市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以及与学生签订的合同格式条款。整治重点聚焦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定权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河南
河南五查五看!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河南将在全省开展“五查五看”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五项内容:对办学资质进行排查;对教学计划进行排查;对办学行为进行排查;对从教人员进行排查;对收费情况进行排查。
山东
山东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合同
自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1月,山东省将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合同。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将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为重点,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基本框架为范本,认真收集、评审各类格式条款,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手段完善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坚决依法查处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
事关学生家长!不容忽视!扩散,给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