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啦!招聘啦!福州高新区招聘13名A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文件精神,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区管委会同意,结合我区乡镇公益性岗位需求,现决定面向全市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区共招聘13名A类公益性岗位,其中南屿镇9名,区村镇管理办公室4名,具体岗位详见《福州高新区2020年公益性岗位详情表》。
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除外);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零就业家庭、退伍军人、随军家属、特困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
人员管理
高新区人社局作为高新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主体,负责组织招考、聘用等工作;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考核工作。
劳动关系及岗位待遇
1.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应发工资为2942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2600元/月。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人员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高新区人社局在福州高新区官网、“高新党群”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12月25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自行到高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报名。
报名地址:闽侯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海西园1号楼3楼308办公室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咨询电话:38201338 (与办理就业创业证及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地点相同)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根据应聘就业意向分别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审核后,高新区人社部门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情况,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最低分60分,具体安排考场及相关考务工作。
(四)调剂、体检
若有无人报考岗位则从面试分数不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自愿选择调剂到空余岗位。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后体检合格后入职。
(五)聘用公示
高新区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面试、体检的结果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州高新区官网、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社区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劳动保障科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区人社局,并报区财政局备案。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聘用
A类公益性岗位参照劳动保障协理员考核管理办法管理,由区人社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委托其依规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