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强调民办学校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但是,一些地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到位,发展民办教育不规范,急功近利、监管缺位,扰乱了正常教育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近日,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八督查组派员前往河南省周口市开展明查暗访,发现周口市天立学校(以下简称“天立学校”)存在虚假宣传、非法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周口市、区两级相关政府部门不履职不尽责、监管缺失,导致近百名学生无学籍,成了“黑户”。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虚假宣传、非法招生致学生无学籍。
天立学校由神州天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为周口市川汇区201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督查发现,天立学校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前已开展招生工作。2019年5月23日天立学校在《周口日报》上刊登“周口天立学校,许孩子一所充满爱与智慧的学校”招生广告,并于2019年9月1日招收89名高中学生,期间有进有出,总数达103人。实际上,2019年11月6日,周口市川汇区教育体育局向天立学校颁发小学、初中办学许可证;2020年4月7日,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向其颁发高中办学许可证;2020年4月16日,周口市市场监管局川汇分局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由于这些学生在学校获得高中办学许可证之前入学,导致无法办理学籍,成了“黑户”。学生家长发现孩子学籍问题后,曾与校方多次交涉,并向市教育体育局反映问题,至督查组开展核查前没有任何实质进展。由于无法建立学籍,这批已经高二的学生将面临着今年 12 月即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也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的窘境,而且高考只能以社会青年身份参加,后续还将产生升学、就业、参军等一系列问题。天立学校无证无照招生和虚假宣传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民办学校应持有办学许可证后开展相关活动”等规定。
二、违规收取高额费用。
督查发现,天立学校在尚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情况下,于 2019年9月1日招生开学,并一次性预收2019-2020学年费用总计2143.5万元,2020-2021学年度依然向无学籍的“黑户”学生收取约200万元的费用。同时发现,学校还以学生周六在校托管为由,收取学生住宿费、管理费、生活费每人1800元。天立学校在未取得办学许可和政府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批文情况下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三、部门监管缺失,办学性质审批混乱。
督查发现,2019年10月,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筹设周口天立学校高中部的批复》中学校性质为“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学校”;2020年4月7日,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举办周口市神州天立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学校性质却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前后不一致。市、区两级教育部门未对天立学校非法招生办学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管等部门未对该校非法收费、违规发布招生广告等行为进行制止、处理。2019年9月,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以“花高价给孩子报‘名校’,入学后迟迟办不了学籍,家长们提出质疑”为题进行了曝光,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及时跟踪、督促解决。上述情况暴露出相关政府部门监管缺失、履职不到位,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舆情反映问题未及时解决。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河南省教育厅、周口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截至10月19日已为67名学生注册学籍,并正在对其他学生逐一排查,确保不落一人,并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国办督查室将密切跟踪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