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假期期间,全省交通安全稳定有序,公安交警部门投入大量警力,在餐饮娱乐场所、城市主干道以及涉酒事故多发地点,全方位、全时段、无死角的开展大规模夜查行动。
9月30日至10月5日,全省共查处酒醉驾违法2216起,其中醉驾489起。全省各设区市交警支队共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2128起,其中醉驾467起。泉州536起、福州315起、漳州218起、宁德218起、三明191起、莆田173起、南平173起、厦门156起、龙岩119起、平潭6起。
全省各高速交警支队共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88起,其中醉驾22起。
泉州21起、莆田13起、龙岩11起、南平11起、三明8起、宁德7起、厦门6起、福州6起、漳州5起。
假期酒驾查处时间表新鲜出炉
查处时间:全天24小时
查处地点:全市大街小巷
查处对象:酒驾醉驾违法
福州交警开展夜查酒驾
假期过半,快来看看又有哪些“醉鬼”又上了蜀黍的头条。
10月2日,南平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开展国庆假期酒驾整治行动,查获一起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时48分许,在邵武市区人民路,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江某某浑身酒气。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达13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调查,江某某2019年因酒后驾驶电动车已被记12分、罚款1000元。
当晚,江某某到亲戚家喝酒,宴席散了后酒后驾驶摩托送其姐姐回家。随后又准备驾驶摩托车前往另一位朋友家中喝酒,没想到在去的路上被民警查获。
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江某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江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2020年10月3日0时,三明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永安北收费站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发现闽G***33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吕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检验鉴定,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45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10月3日22时30分许,何某驾驶小型汽车行经南安霞美军民连心路路段时,被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0.0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4日0时许,泉州安溪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蓝溪桥路段执勤时,查获陈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闽C8**RP小型轿车,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们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交通违法行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拒绝酒驾、人人有责,不仅自己要做到酒后不驾车,更要提醒、监督身边人不酒驾。
(来源:综合福州、泉州、南平交警微发布,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