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源县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平安罗源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以“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大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基层政法干部强化担当,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奋力推进平安罗源建设。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2018年4月,罗源县成立了全省首个巡回调解室,组织调解员下沉到乡镇、村居化解疑难纠纷,让群众在家门口接受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
罗源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郑逸翔:“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成立了全省首个巡回调解室,并进一步加强巡回调解室机制建设,在乡镇一级也成立巡回调解室,着力解决村居社区重大纠纷,自2018年以来,已解决重大矛盾纠纷85起,未发生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情况,为社会安定稳定和建设幸福罗源作出了积极贡献。”
巡回调解室是县司法局全力健全人民调解网络的一个鲜明展示,近年来,县司法局构建起:以司法所为纽带;乡(镇)、村(社区)调委会为主阵地;派驻调解室协同配合;调解小组和调解员为排头兵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罗源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郑逸翔:“司法局始终坚持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机制创新,构筑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2020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682件,成功率100%,成功办理公调对接案件25件,诉调对接案件111件,检调对接案件4件,化解涉访积案1件,指导成立县自然资源与规划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功参与调解3件土地纠纷案件。”
罗源县司法局以“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在反复多次的调解过程中,运用教育、疏导,说理等方式,理顺当事人的情绪,缓和对抗与冲突,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罗源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郑逸翔:“‘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始以来,我局切实按照县委要求,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推动我局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托全省首个‘巡回调解室’,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扁平化’管理,使群众不出家门即可享受优质高效调解服务,以狠抓落实的态度,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萌芽状态。”
在矛盾纠纷的调解案例之中,物业纠纷也屡见不鲜,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也与社会治理息息相关。据了解,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达1108件,连续三年位列受理的民事纠纷案由前5位。
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江晓惠:“为了切实解决我们县的物业纠纷问题,法院通过‘两微一网’推送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宣传物业法律管理知识,提高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的重视。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问题,我们及时向物业公司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严格的物业公司资质审查和监督评估机制。此外,定期召开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座谈交流会,听取物业公司的诉求,为物业公司答疑解惑。”
罗源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今年以来,共开展8次送法进社区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近200人次,受理物业合同纠纷172件,审结159件,结案率92.44%,调(tiao二声)撤率72.96%,为推动罗源县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江晓惠:“今后,法院会继续将抓作风的工作进一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坚持“公正司法 司法为民”积极主动作为,依托‘法院-巡回审判点-社区’调解网格,进一步强化与松岐、滨岐等社区的合作对接,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运用好智慧物业诉前解决平台,邀请社区、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等,参与物业纠纷的调解,推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多元化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罗源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构建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和“人民调解网络”是罗源县在新形势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探索与创新,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打通司法深入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便捷高效,也为罗源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罗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谢长云:“下一阶段,县委政法委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继续以“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大提升专项行动为载体,强化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规范综治中心、网格化、雪亮工程等基层基础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罗源建设。”
罗源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尤晨浩 见习记者:肖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