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街头被人飞车夺包?报警女子反被拘,真相……
近日,鼓楼分局鼓西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被飞车夺包,警方闻讯出击,经过3小时排查搜索,却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的任何蛛丝马迹。
这是怎么回事?事实上……
飞车夺包是真是假?
2020年9月14日23时许,鼓西派出所接群众虞某红报警称,其步行至北大路与鼓西路交叉口附近时,被身后两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抢走挎包,包内有一条项链,一条手链,总价值27000元人民币左右。
接到该警情,市局、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部门联合鼓西派出所开展调查,经过3个多小时的综合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却未找到任何嫌疑人相关线索信息,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此时,给虞某红制作笔录的民警发现其情绪非常不稳定,一直答非所问,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些异常情况引起民警的注意,对虞某红是否真的被抢产生了怀疑。当民警一一核对其被抢细节时,虞某红不停支吾躲闪,并不断催促民警赶紧去查找嫌疑人。
民警闲话家常问出真相
见此情况,民警遂转移方向,暂时停止笔录询问工作,与虞某红闲聊起来,详细了解其何时来福州,在福州做什么工作等情况,当问到和谁一起住的时候,虞某红不禁哭了出来,哭求民警帮其找到男朋友。原来虞某红来福州投靠男朋友张某,14日晚上两个人吃完饭,发生了一些争吵,男朋友提出分手后,转头就走。与男朋友分开后的虞某红情绪极其低落,把身上的包随手扔掉,走到一条小巷子坐在马路边哭起来,期间她曾多次拨打男朋友电话,但对方一直拒绝接听,于是虞某红便拨打“110”谎报自己被抢,想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通过公安机关的帮忙找到男朋友。
因虞某红谎报警情,公安机关动用十几名警力连夜侦查寻找“抢夺嫌疑人”,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浪费了警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法人员虞某红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群众在需要求助时应当通过合法、正当途径提出诉求,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群众拨叫110报警,内容必须真实,切勿以非急、难、险等事务拨打110或虚报警情。凡不属于使用110报警服务电话范围,随意拨叫110或使用110报警服务电话报假案等行为,警方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