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福州持续高温酷热。7月13日,福州市气象台发布了今年首个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高温天要如何作业?高温津贴如何领取?高温条件下,还要注意哪些事项?一起来听听福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高温红色预警一旦发布,用人单位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有心、肺、脑血管病症及其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尽可能避开高温天气的酷热时段,科学合理安排一线劳动者工作休息,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高温时段,这样作业
记者了解到,除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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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高温津贴,这样发放
针对广大劳动者关注的高温津贴方面,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用人单位要认真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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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5月,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6~9月,可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饮料药品,要备充足
用人单位要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还介绍,用人单位还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不受高温天气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