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来了!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7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为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福建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的基本原则、对象、指标、程序及结果运用等,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方案提出,2019年,在全省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初步建立全省统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化支撑体系,搭建省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与国家考核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方案明确考核的对象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参照三级公立医院指标考核体系,开展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基本原则为坚持公益性导向、坚持属地化管理、坚持信息化支撑、坚持激励约束。
方案提出,结合福建省实际,在国家指标的基础上,制定《福建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2019年版)》。
一是考核医疗质量。通过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下转患者人次数、四级手术比例、微创手术比例、特需医疗服务占比等指标,考核各级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落实情况。通过代表性单病种质量控制、重点病种及关键技术医疗质量控制、围手术期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验检查同质化等指标,考核各级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医院信息化建设等指标,考核医院服务流程和服务效率。
二是考核运营效率。通过人力资源配比和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情况;通过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情况,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情况。
三是考核持续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能力体现三级医院创新发展和持续健康运行能力,主要通过人才结构考核医务人员队伍稳定性,通过科研经费投入和成果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指标考核医院信用建设。
四是考核社会效益。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满意度及患者投诉处理等指标考核患者获得感。通过医务人员满意度考量医务人员积极性。
方案明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分为医院自评、省市级考核、监测分析等环节,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全省三级公立医院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3月底前完成省级重点监测指标分析工作。
我省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医院评审评价、院长目标年薪制考核、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等,不断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