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管护为属地原则
断木伤人或担责
根据今年5月11日发布的《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挂牌保护古树名木通告》,在机关、部队、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园等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承担管护责任。
昨日下午,漳州市园林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古树名木的保护是属地管理原则,“每棵古树都有相应的管护单位,由该单位负责其日常管护”,但是,管护单位不能擅自修剪古树,须报园林部门同意方可。岳口小学是其校内古榕树的管护单位。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说,《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木管护单位要尽到日常管理、养护的责任,发现树木有倾倒、不稳固的危险,要及时加固,尤其是在暴雨、台风天气,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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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园林部门
将对有隐患行道树进行修剪
今年以来,漳州雨水偏多,3、4月份本报就报道过2起雨天行道树倒砸中路边停靠车辆事件(详见本报3月24日、4月25日相关报道)。台风天即将来临,市区的行道树的安全隐患是否排除,市民表达了担忧。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走访了市区水仙大街、建设路、大通北路、腾飞路等路段,发现马路两侧的行道树生长旺盛,有些甚至遮挡住了路口的信号灯,不少行道树上也有枯枝存在。
对此,漳州市园林管理局绿化科负责人表示,对市区行道树,部门采取的是日常管理和巡查。尤其是台风来临前,他们会对有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支撑,较大树冠会进行修剪。目前,园林部门已经对全市的行道树进行了摸排,6月底,会对全市遮挡交通信号设施的行道树进行修剪,“腾飞路、瑞京路、南昌路、水仙大街都有列入。因为下雨没办法施工,天晴就会开工”。
7月初,园林部门还会对摸排中,目测存有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局部修剪,“对于行道树,不会进行很大的修剪,因为行道树夏天还要满足遮阴的需求”。
(海都记者 陈青松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