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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新政前违法生育不罚 泉州卫计委:未接到文件

2016-03-09 08:14:52来源:泉州晚报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条例对产假、婚假、两孩等许多问题都有了新规定。近日,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常务专职副会长、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阮诗玮接受记者专访时,就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读。对于其中提到的部分计生新举措,泉州市卫计委相关科室表示,尚未接到正式文件,具体细则需待正式文件通知。

  二孩政策前违法生育不罚?

  ●落地泉州:尚未接到文件,具体细则待通知

  今年1月1日起,福建省与全国同步实施两孩政策,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法生育的如何处理成了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阮诗玮接受专访时表示,在国家施行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规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已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是否意味着,二孩政策前的违法生育行为,只要还没有处理就不处理了呢?

  泉州市卫计委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接到正式文件,具体细则需待正式文件通知。不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一、二孩都不需要审批。据悉,按照国家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2015年福建省全省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福建省取消了二孩审批,在全省实行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换句话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一孩、二孩都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进行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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