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入手,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今年1至9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1起,处理1672人。立案5496件,其中厅处级干部案件205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4066人次、函询614人次。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5个单位及532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89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
治理顽疾,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1起
针对机关干部存在的“慵懒散拖”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福建省在省直单位、设区市开展效能考评;对55位省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考评,在省委全会上进行民主测评,深入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个别访谈,逐一提出具体、个性化评价意见,对排名靠后的谈话告诫。针对一些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薄弱,严格抽查4300多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10多名填报不符合实际的,在提拔为省管干部时暂缓使用。针对一些机关干部不了解基层、不接地气,在选派2300多名党员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的基础上,今年再次集中选派6146名干部驻村一年,对班子软弱涣散、经济薄弱、换届选举难的地区以及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实现应派尽派。今后每年省市县机关都选派一批干部驻村蹲点,坚持常态化。
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跟踪督查、突击检查、“点穴”督导、交叉检查等手段,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今年1至9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1起,处理16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99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