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农村中年男女分别冒充律师和富婆,以“重金求子”的方式,在福州骗了总计11.66万元。近日,他们因犯诈骗罪在仓山法院被判刑。
法院查明,2014年9月至10月,在仓山区某公司员工宿舍,刘某通过电脑和语音群发器,随机拨打不特定人手机,待对方回拨电话时,播放“重金求子”虚假语音信息,冒充“富婆”和律师,骗取被害人杨某的汇款总计11.08万元。
之后,刘某叫上同村的胡某(女),在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民房,采取前述播放虚假语音信息的方式,由胡某冒充“富婆”接听电话,刘某冒充律师,分别骗取被害人龙某汇款800元,骗取被害人杨某汇款5000元。
2014年11月25日,两人在仓山区盖山镇一民宅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当场提取到语音群发器、笔记本电脑、虚假工作证等作案工具,以及现金13万元。
据查,刘某和胡某均是“70后”,初中文化,农村无业人员。
仓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记者 刘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