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厦门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医药研究所购买中秋博饼卡问题。中秋前组织明察暗访发现,2015年9月18日,市医药研究所以组织老干部中秋活动为名购买2套中秋博饼卡共计4480元。2015年9月29日,市医药研究所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办公室主任童世平行政撤职处分,并责成其退回所购博饼卡;市卫生计生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所长黄亦琦行政降职处理。
2.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经理于飞闽公车私用问题。国庆期间,接群众举报后查实,2015年10月2日,于飞闽在值班后驾驶公车接送孩子。2015年10月8日,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免去于飞闽建设事业部经理职务,责成其补缴公车使用费500元;市国资纪工委责成特房集团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翁志铃进行约谈,对其严肃批评教育。
3.思明区开元街道党工委书记史春玲、办事处主任王国强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8月6日至10日,9月22日至26日,史春玲、王国强分别带队赴外地招商,期间借机参观游览当地景区,并将产生的费用人民币3570元、3949元分别以包车费、餐费的名义在街道和街道下属企业报销。2015年9月7日,思明区纪委分别给予史春玲、王国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