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副主任骗取补偿款并受贿 被判刑六年二个月

来源:东南快报

  记者获悉,福建省纪委昨日通报了我福建省近期查处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典型案例: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洪天护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拨付款12万余元并分得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洪德进在翔安大道征地中,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并分得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教育科借调教师林丽珍未认真审核民办园申请财政补助费审批手续,导致慈恩幼儿园虚报冒领补助费,受到诫勉教育处分。

  厦门市翔安区林政站借调干部苏楠未一次性告知征收林地审批手续,导致申请人报批相关占用征收手续出现延误,受到诫勉教育处分。

  厦门市集美区杏海湾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杨钊犯贪污案件。经查,杨钊于2010年至2011年担任杏海湾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负责管理房产维修工程的职务便利,通过编造不实工程决算材料等手段,套取厦门市集美区文达路10号302室、纺织路22号-2之701室、杏南路3号之101店面及102店面、杏南路3号之二楼住宅及三楼街道爱心超市六处公房维修项目工程款85277元,并非法占为己有。2015年6月1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杨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集美区纪委给予杨钊开除党籍处分。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西黄村妇女主任沈顺兰,在任东海镇西黄村妇女主任期间,在领取上级财政下发的2014年1月至6月村(居)干部工资的情况下,又从该村小金库中违规造册领取工资补贴3000元。沈顺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东南快报记者从龙岩市纪委获悉,龙岩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政委雷松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记者 吴静)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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