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耀天山——写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四)

2015-09-13 14:35:21来源:新疆日报

以法治保障兴疆

宗教极端思想是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2014年,自治区党委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用好“五把钥匙”的重大理念。一年来,信教群众法治意识普遍提升,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免疫力明显增强。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将宗教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重大举措,简洁直白地告诉各族群众,在宗教问题上,哪些行为合法,应当依法保护;哪些行为非法,应当制止;切实贯彻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新疆结合维护稳定需要,加强民族宗教等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出台了一批具有新疆特色、符合新疆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各级政法机关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标志之一。我区法院系统大力推进司法公正,积极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和诉中;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应用,切实解决“执行难”;探索具有新疆特色的司法便民措施,推行巡回审判、法官便民服务站、社区法官、住村法官工作机制;立案信息化建设,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等方便了各族群众诉讼。

自治区“六五”普法工作硕果累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农牧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科教育有了法治内容,流动人口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实行法治、追求公平正义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识。

自治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各项维稳措施综合发力,社会治理能力大大提升。全区五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初步建成,50多万无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得以解决,4000多名内地新疆籍流浪儿童得到解救,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如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已经渗透到新疆社会管理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引领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向现代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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