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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条客劫杀卖淫女分尸扔内沟河 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5-09-08 10:19:04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一审判决】

  两罪并罚 判处死刑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杨某斌提起公诉。本案庭审阶段,其辩护人称,杨在被害人说出密码时,就把她杀害,并未实际取得财物,抢劫行为尚未实施完毕,故其在抢劫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是抢劫罪结果的加重犯,认为杨只构成抢劫罪。

  同时,辩护人还提出,杨某有吸毒史,其系在吸食大量毒品后产生精神幻觉,才实施杀人行为,建议法院对杨某斌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但因无相应证据证明,未被法院采纳。

  法院认为,杨某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且为灭口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杨某斌抢劫赃款赃物价值72900余元,数额巨大,应对杨某斌依法数罪并罚。法院认为,杨某斌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从严惩处。虽其归案后认罪悔罪,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最终,泉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8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金8万元。责令杨某斌退赃,并判处其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094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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