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近期通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集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陈河南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邀请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36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案是该区查处的首例违规操办婚庆案件。
鼓山镇城管中队驾驶员陈孝泉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4月4日下午3时(清明节放假期间),陈孝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私自驾驶镇城管执法车辆闽ACB658外出,前往连江琯头办私事。鼓山镇政府对驾驶员陈孝泉予以辞退,并对鼓山镇分管副镇长陈家标进行诫勉谈话。
晋安区金城投资区经济发展部经理余禄生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清明节期间,余禄生三次非公务使用闽AD2700公车办理私事。晋安区纪委给予余禄生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驾车所产生的费用105元。
光泽县福利院院长兼县救助站站长林泽辉贪污受贿问题。2011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林泽辉利用职便,采取虚开发票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计18560元;利用职便非法收受他人钱物76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虚构救助对象套取专项救济款80404.9元,用于补助福利院伙食费和购买烟、酒等开支;收取超市折扣返利购物卡26230元不入账,并用救助资金11500元购买超市购物卡,用于单位职工发福利及给相关领导送礼。林泽辉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光泽县李坊乡石城村支委黄幼华骗取低保金问题。2012年12月,黄幼华明知其岳父母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利用具体经办本村农村低保工作的便利,编造、伪造申报低保档案资料,将其岳父母增加为该村低保补助对象,截至2014年8月,共骗取低保金5602元。黄幼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杭县临城镇水西村村主任陈永先索贿案。2014年,陈永先在担任上杭县临城镇水西村村主任期间,在协助镇政府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所在村道路硬化工程中,多次刁难该工程承包人曹某索要贿赂,曹某不得已写下一份委托书,同意将该工程款转到该村副主任张某账户,陈永先从中索贿人民币5.5万元。2015年8月27日,经上杭县纪委研究决定,予以陈永先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的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莆田荔城区北高埕前小学公款聚餐、变相报销聚餐及接待费用、虚造护校工资等问题。经查,陈国开在任北高埕前小学教导期间,分管财务复核工作,2013-2014年参与学校违规公款聚餐3次,对该校出现的虚开发票变相报销公款聚餐及接待费用以及虚造护校工资等问题未能及时制止并提出反对意见,还在部分票据上签字证明。调查发现,原校长林开凤在辞职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岗外出,并拒绝配合调查组对上述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区纪委给予陈国开党内警告处分,区教育局对林开凤按自动离职处理。
莆田荔城区新度扬美小学校长宋维扬操办女儿婚宴等问题。经查,2014年5月23日,宋维扬在南门阳光假日大酒店为其女儿、女婿操办婚宴,220-230人参加了婚宴,其中宋维扬收受下属13人礼金共计4600元。此外,扬美小学在采购一批8993元的监控视频设备过程中,未经审批自行肢解项目,分批次采购4880元的监控摄像头以及4113元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等物品。区纪委给予宋维扬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4600元礼金已责令退还到位。
(记者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