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日前,市政府制定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体工作方案》。根据方案,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将成立综合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力争将福州片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产业体系先进发达、政策监管安全高效、行政执法公正合规的自贸区。
据悉,管委会综合监管和执法局为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直接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规定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综合执法机关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港区行使原由各相关行政部门承担的下列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商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著作权、专利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及法律依据,由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在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