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等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黄泉胜利用审批土地手续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南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从愿等4人,利用人防工程手续审批及拨款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立案调查,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南安市投资审计中心原负责人潘琼英,利用负责审核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南安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民警朱少波,利用办理辖区内出生未落户人员入户的职务便利,索取及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上页1/2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