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单位,员工下班离去,办公桌上留下一烟灰缸的烟头。
福州新闻网8月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文 叶义斌/摄 实习生 蒋雅琛)昨日是“禁烟令”正式实施的第四天,部分公共场所禁烟效果初显,但仍然有一些公共场所并没有全面禁烟。昨日,记者走访了几家事业单位办公室。
“‘禁烟令’对我们办公室的烟民好像没有太大作用。”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办公室里有一名同事烟瘾很大,时常连着抽好几根,把不大的办公室弄得乌烟瘴气。李女士说,虽然平时有劝阻该同事不要在办公室抽烟,但效果并不明显,“大家同在一个办公室,也不好让他出去外面抽,怕破坏了同事间的感情”。
和李女士有同样烦恼的市民并不少。市民杨小姐告诉记者,自己的领导就是一个烟民,但没人敢让领导出去抽烟,因此杨小姐和同事们不得不忍受吸“二手烟”。
昨日上午,记者在某事业单位看到,办公楼走廊上有几个烟民正围在一起“吞云吐雾”,对旁边墙上贴的“请勿吸烟”标识熟视无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屿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看到,该中心并未在入口处及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在该中心的楼梯上,记者看到好几个烟头,而一旁的垃圾桶里也有烟头和烟灰。
根据《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室内公共场所、会议厅(室)、办事厅、礼(会)堂、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建立控烟管理制度、配备劝导员、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公布举报投诉方式、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劝导劝离吸烟者等。若违反条例规定,或将处以2000元至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