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被抓都拒绝认罪
尽管20年过去了,当年的目击证人黄玉兰仍对当年的一幕记忆犹新,因为黄恒勇当年就死在她家中。她说,当时殴打黄恒勇的是5个年轻人,她只认识黄家鹏,按理说警察应该先抓黄家鹏。
1996年端午节,黄家光第二次被抓。和第一次被抓一样,黄家光拒绝承认自己杀人。“我被打掉了两颗牙,你看。被折腾得受不了,只能按照他们写好的材料,承认自己也参与了追杀黄恒勇”。但由于证据不足, 1996年11月21日,他又被放了出来。
这一年,黄家光24岁,经人介绍,黄家光认识了一个叫陈梦的女孩。本来两人商量1997年结婚,因手头没钱,他打算再干两年赚点钱后再结婚。
但事与愿违,正当他铆足干劲攒钱准备娶老婆时,1998年5月,正在工地上干活的他第三次被抓。“在审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诱供我。于是,我就照着他们所说的,在供述上签了字。”向记者讲起当时的情形,黄家光情绪激动,泣不成声。
曾指认他的“同伙”为他申冤
就在黄家光第三次被抓时,黄家鹏和黄世胜也先后落网,两人也做出了对黄家光不利的证词。2000年7月,黄家光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其提出上诉后,2000年12月,海南省高院作出维持原判。他被送往三亚监狱服刑。
在监狱中,黄家光天天喊冤,坚决否认自己杀人。监狱外,78岁的老父黄举志也开始为他申冤。就在黄家光绝望时,2002年,案情却出现重大转机。2002年5月,一封《悔过信》从三亚监狱寄出,写信的不是别人,正是黄恒勇案的罪犯黄家鹏。他在信中指出:黄恒勇一案,黄家光没有参与,之所以指证黄家光有罪,是因为他曾带办案人员回村抓捕涉案人员,觉得他出卖了村民,因而对他心怀怨恨。
黄家鹏说,让无罪的黄家光受到了牵连,服刑后自己内心受到极大的煎熬。几经辗转,这封信最终到了时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刑申处处长李新华的手中。 2005年7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始调查黄家光案,但黄家光早已等不及了,他写了一封求助信,寄到了《海南特区报》并声称如果再不给自己洗雪沉冤,这封信可能成为遗书。该报记者凌利生刊发报道后,社会反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