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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任何组织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15-07-31 18:26:53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要点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要点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要点

  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政法工作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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