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出海作业失踪 母亲来榕找企业3个多月无果
张某芝展示往来福州的火车票。
福州新闻网7月3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文/摄)主持人:记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刘栋宾
调解员:福州市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委员会纪小梅、张艳琴
调解对象:王某岩的母亲张某芝(56岁,吉林人)、福州某海洋水产公司
儿子王某岩出海作业掉海里没了。3个月来,张某芝一直在寻找儿子上班的公司。24日,她向《晚报调解室》求助。
儿子春节没打电话回家
张某芝说,2014年9月16日,儿子王某岩高兴地告诉她:“我有新工作了,要出海作业去阿根廷。”王某岩还拿出与福州某海洋水产公司签的书面劳动合同给她看。
去年11月8日,王某岩从山东一港口出海,临出发前他一直与妈妈通电话,直到海上没有信号了才中断。10天后,他再次与妈妈通电话称已达新加坡,叫家人别担心,还约好春节一定打电话回家。
今年春节除夕夜,张某芝夫妇守着家里的电话一夜没睡,电话一直未响。今年4月5日晚,张某芝接到自称是福州某海洋水产公司宋某打来的电话称:“王某岩掉海里没了。”他传真了一份手写的“福远渔7881船船员离船协议书”给张某芝。
刚开始,张某芝以为是诈骗电话,后来才想起儿子答应春节给家里打电话,一直没打,于是来福州找福州某海洋水产公司。可过去了3个多月,她还没找到公司,公司也没派人与她联系。
家属认为
公司伪造离船协议
3个月来,张某芝整天以泪洗面,56岁的她已是满头华发。她说,他们老家在农村,儿子是家里的独子又是顶梁柱,要养父母和6岁的女儿(离异后抚养权归男方)。儿子一出事,家里就不能运转了。所以处理儿子的后事,只能她一个人来,丈夫得在家打工维持全家人的生计。
在福州期间,她住在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每天吃三餐炒面,晚上被蚊虫叮咬。她说家里经济压力很大,3个月来已借了几万元外债,来来回回坐火车跑了好几趟,至今还没有眉目。
调解员看到王某岩与福州某海洋水产公司签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用工时间是2014年8月11日至2016年11月8日。合同对工资、保险等其他事项也进行了约定。
此外,张某芝还提供了一份宋某传真给她的手写离船协议。大致意思是说,王某岩是自愿离船的,与福远渔7881船无关。落款还有王某岩的签字。但是张某芝称,协议签字“王”字中间的竖笔是两画,断开的;劳动合同的“王”字中间竖是一画。她认为离船协议不是儿子王某岩本人所签,有伪造的嫌疑。
市海洋与渔业局
未接到报案
调解员试图联系福州某海洋水产公司,协助调解,可是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该公司的信息。随后调解员从人社部门咨询得知发生在海洋上的事故要向福州市海事局咨询,27日下午调解员与张某芝来到福州海事局,值班人员称主管部门是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远洋作业的陈处长了解完事情经过后说,该部门没有接到有关王某岩掉海里死亡的报案。他帮助联系了福州某海洋水产公司负责人,确认了王某岩的事故。
他说该公司承认王某岩是其员工,因在回国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结果没看住,他掉海里死亡。事发后,公司想与家属沟通善后,可是家属态度强硬。因此,公司要求走司法程序。
律师邵建勋说,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应该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目前该案已过期了。但是,家属或工会有权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有交工伤保险且鉴定为工伤,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赔给家属。否则,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次调解昨日顺利进行
在《晚报调解室》的帮助下,昨日,福州某海洋水产公司的负责人陈先生和王先生出面,首次与家属进行了调解。
公司方详细了解了家属的难处,并对前期与家属的沟通不到位表示抱歉。家属也了解了公司方的处理态度。公司方刚开始对家属前期的情绪发泄不满,调解员认为这是家属失去亲人后受到突然打击的正常反应,没有影响到后期的善后工作。
最后,双方一致同意,家属给两天时间,让公司内部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就家属的意见进行协商,拿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下次调解时,将由公司负责生产的主管出面具体处理。
《晚报调解室》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并提供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