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者:“自己很委屈,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在凯迪拉克上写字的付某。据她讲,事发时,由于马某的车子占压了部分车位,再加上她的技术原因,她始终无法将车停进去。
7月11日18时许,非常生气的她带着油墨笔来到凯迪拉克旁边,先从车头开始,绕着车子画了一圈,最后在引擎盖和外观后镜上涂写了一番。
她说,她本以为只是给对方一个警告,这些字是可以洗掉的,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对方报警后,得知要赔偿6.8万元,她有些受不了,认为自己太委屈。于是,她就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郑在发生”。
“我只是觉得不应该赔那么多钱,并没有觉得公安机关处理得不合适。既然他们使用了手铐,那说明他们是有法可依吧。”
她说,要求赔钱的是马某,数额也是对方提的。不过,现在看到网上都在质疑公安机关,她有些慌了。她说现在很后悔。
公安机关: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负刑责
昨日,记者采访了郑州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治安大队。负责此案的办案民警介绍了案件情况。
7月12日,他们接到了马某的报警:她的白色凯迪拉克轿车(豫A2S666)停放在金水区曼哈顿7号楼地下停车场E071车位旁边,被人涂了一圈字。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取当日的监控录像,警方确定,豫A2S666并没有占用E071车位,也没有停放3天,该车上的文字和图案均由付某所为。
付某被通知到治安大队后,承认了用黑色油墨笔画车身的事实。
警方表示,根据4S店提供的修车单据显示,付某的行为造成的损失超过5000元,已经违反了《刑法》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相关规定,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因此,对其使用手铐进行控制是合理的。
“鉴于此案件系马某将车辆停放时压占付某的车位引起,付某到案后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愿意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该案系典型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本着化解邻里矛盾的精神,我们依法为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由于事发后马某在外出差无法到公安机关处理,付某也愿意赔偿马某车辆修理费、车损费等共3万元。警方决定待车辆修理、估价完毕后,再组织双方协商。在征求马某的意见后,让付某先离开了公安机关,待评估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