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
7月27日13时01分,蕉城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接报警称:宁屏线洪口岭岔头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该大队民警于14时20分到达事故现场。
经现场勘查,一辆闽J车牌的教练车由学员韦某某驾驶,教练员为石某某,车上学员有两男两女。由蕉城往屏南方向行驶,途经宁屏线47K+650M岭岔头路段,与驾驶人张某某驾驶的闽A小车交会相撞,教练车当场起火,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和教练车上五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随后,救护车、救火车到达现场施救,造成交通堵塞。至当日下午3时30分,事故现场清理完毕,道路恢复畅通。
(陈倩倩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