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9日讯 在石狮务工的江西籍男子邓某宏,醉酒后殴打16岁的怀孕女友致死。昨日,海都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该案有了最新进展,邓某宏犯故意伤害罪,石狮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父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56785.12元。
据石狮检方通报,去年9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邓某宏酒后在石狮市蚶江镇某服装厂员工宿舍,对同居女友黄某莲(时16岁,已怀孕)拳打脚踢并持棍殴打,致女友于次日凌晨1时许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某莲符合头面部受钝物作用致弥散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去年9月22日2时许,公安人员在石狮市华侨医院急诊室抓获被告人邓某宏。经鉴定,被告人邓某宏案发时处于复杂性醉酒状态,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庭上,被告人邓某宏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父母的诉讼请求均不持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
(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蔡燕瑜)
上页1/5下页